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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頻仍、近颱風季,應重視救災防災之應變! 刊載者:彭紹瑾委員 刊載日期:2010/04/07

案由: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近日地震頻仍,如今又將進入多雨季節,不禁令人憂心,從中央到地方,整合的「緊急救災防災應變一條鞭體系」是否能確實落實?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等等各級災害防救組織是否嚴陣以待呢?在此敦促行政院重視此議題,以期把可能的人命財產損傷降至最低。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從三月份起,3月1、3、4、5、6、7、8、9、10、12、13、17日均有3.3級以上地震,除了3月4日發生高雄縣甲仙鄉6.4級強震外,其餘也許會認為是地殼正常釋放能量,然而,這樣的警訊,政府相關單位應該正視,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梅雨季後,緊接著颱風季,自八八風災後,重建尚在進行,又將進入多雨季節,「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等等各級災害防救組織亟需記取經驗,嚴陣以待。

三、目前的「災害防救法」是四級制,即由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向國防部提出需求,再由後指部聯絡官回報八軍團指揮所,再上報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再呈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這種四級呈報的模式,所謂的「地方負責、中央支援」,造成「地方有責任沒資源,中央有資源沒責任」。這種雙軌指揮模式,存在著太大的權責爭議、推諉塞責的空間。因此,從軍方、警察、消防、水利到交通等等相關部門,統籌規劃出一個及時、有效的救災防災應變體系。從中央到地方,整合的「緊急救災防災應變一條鞭體系」實屬迫切需要。

四、常言道:「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預防勝於治療」,因此,建請院方及各級單位多多加強民眾防災救災宣導與講習。人民必須具備基本的救災防災常識,才能在自保之餘,俾能與防救單位密切配合,以期達成保全人命財產之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