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日前民眾反應行政院專款一百六十六萬進行院本部「變電站安全防護遮蔽工程」,且驗收標準規定電磁波必須低於五毫高斯,引起民眾對於電磁波的安全值產生嚴重疑慮,表達關切;並籲請環保署對於高壓電塔、大哥大基地台的電磁波環境建議值重新校正、評估。科技與時俱進,環境建議值卻十年未能調整修訂,確有重新審定之必要。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霧峰鄉甲寅村反高壓電塔自救會長顏秀蘭日前向媒體揭發:行政院勸民眾不要擔心二十多毫高斯的電磁波,自己卻於2009年9月花了一百六十六萬,進行行政院院本部「變電站安全防護遮蔽工程」,驗收標準為行政院院本部辦公區電磁波必須低於五毫高斯才可取款。民眾質疑官員自己也怕電磁波,急著用公帑保護自己,卻不惜讓百姓做砲灰。
二、電磁波的疑慮,一再受到質疑,居民罹癌的、失眠的、不明疼痛的…在在多有,政府不能總是以在八三三.三毫高斯下安全無虞來敷衍民眾,而自身卻大興土木以「防磁合金軟板」包覆電纜線或鋪設電氣室周遭牆壁、地面,阻隔電磁波產生屏蔽效應來保護自己,這如何能讓人民釋疑?
三、根據報載環保署自一九九七年起,逐年對全國變電所及行動電話基地台進行抽測,截至目前為止,共抽測全國變電所六百零二站,量測值均介於四十至三百七十八毫高斯間,皆在環境建議值的八百三十三點三亳高斯以下,表示安全無虞;然而,環保署「全國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地理資訊系統」網頁,並沒有簡明清楚登載,不僅不便民,還有便宜行事之嫌;且「量測資料」的查詢,並非普及所有鄉鎮,比方說:本席所在的新竹縣市,僅公布竹北市、竹東鎮、湖口鄉、新埔鎮與關西鎮,其餘鄉鎮資料闕如。
四、電磁波關乎人民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政府切切不可因事關台電與大哥大廠商之利益至大,而輕忽甚至刻意模糊,懇請政府以民為尊、苦民所苦,務必萬全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