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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經濟部規避監督逕自公告高危險中國血清進口 刊載者:彭紹瑾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11

案由: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經濟部於立院休會期間逕自公告新增中國製血清原料進口表達強烈讉責。本席在上會期2010.3.31已提出質詢關切高危險中國血清血漿進口,不料經濟部竟利用休會規避監督逕行公告,本席強烈質疑為何捨健康安全正當的歐美他國血清血漿不用,陡然允許單一廠商進口相對極低價而高風險的中國血清;更質疑一再為中國突圍,堅持用中國血液作體外試劑,不無替中國血液漂白,打開世界血液通路之苦衷。在此籲請行政院立止此危及國人健康、為禍世人之舉。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中國血液之所以不為世界各國接受,乃因其為WHO公告為愛滋病疫情最為嚴重國家,其疫情之傳播正來自賣血為生之「血漿經濟」。中國不僅隱瞞掩蓋疫情(從其不允許高耀潔女士領取全球女性領袖獎,視為家醜不可外揚可知),還放任愛滋病患者自生自滅,任疫情擴張。如此高危險之血清血漿如何可開放進口,經濟部之作為不僅令人費解,更令人憤懣。

二、「血液製劑條例」明文規定「國血國用」。台灣血液基金會表示,我國國血不僅有餘裕量,甚至在衛生署「國血、國用」政策主導下,每年約有二萬公升國人血漿運到澳洲合作廠商處作成生物製劑,再運回國內供國人醫療使用。依此類推,普生公司未來所作之中國血液體外製劑,勢將循此模式回輸,甚至外銷世界各國,其為禍程度大矣。加之,中國血在中國當地為利益龐大之商品,令人質疑事涉利益,經濟部貿然以一紙行政命令開放中國血液進口,不僅對國人健康與公共衛生造成防護漏洞,其作法不啻為「美國毒牛翻版」。

三、根據台大醫學院輸血醫學科主任羅仕錡指出,血液檢驗最嚴重者,即為「空窗期」之問題。先進國家之作法,為兩、三個月後抽第二次血,檢驗沒問題而確保血液安全,才會使用捐血者之初血,然而,連我國都無法實踐,更何況中國。由此可知,中國血液多麼危險,完完全全無法保障安全,即便檢驗數據顯示正常,亦無法相信,因空窗期之顧慮。至此,本席實難理解政府何以做出如此罔顧國人生命安全之作為。

四、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於上會期作出決議,要求行政院衛生署,若相關廠商進口大陸血清或血漿來台,需至衛環委員會作專案報告,試問此回公告何以未向立法院作專案報告;又經濟部至今未能說明是否已有廠商申請進口、廠商名稱、進口數量及原料去向;且未能於新增貨名上加列「不含人類血液成分」,以杜絕不肖廠商恐鑽條文漏洞。綜上所述,經濟部此番違法亂紀之作為,可謂徇私舞弊,本席在此提出嚴正呼籲:希冀政府重視國人人命安全、健康福祉,廢止此項行政命令。

五、在此本席更須呼籲:對於12月「江陳會」擬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與推動兩岸醫藥生技產業搭橋計畫,對於政府能否確保國人權益、維護國人福祉不禁憂心質疑,故籲請政府簽署相關協議,不僅應透明、公正,更應符合國際公衛驗證、人權驗證與醫學研究倫理之審核規定,以免人權不當侵害,危及國人生命健康,讓台灣生技產業蒙上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