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近年來台灣興起「彩繪指甲」熱潮,許多民眾都有指甲彩繪的經驗。但是調查發現,坊間「美甲用品店」所販賣之美甲用品,大多沒有中文標示、甚至是完全沒有標示字樣,明顯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美甲用品中「固定劑」、「溶劑」和「凝膠」含有高濃度之甲基丙烯酸乙酯(EMA)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大量吸入,會導致呼吸麻痺,若大量接觸到皮膚,將造成皮膚嚴重敏感刺激。事實上台灣已有許多因為製作「彩繪指甲」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皮膚炎、指甲發炎等案例。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全面清查市面上「美容材料行」美甲用品其材料來源、成分和標示是否合乎《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範,並盡速訂定美甲業相關管理辦法,以保障民眾及從業人員之健康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近年來台灣興起「彩繪指甲」熱潮,許多女性都有指甲彩繪的經驗。「彩繪指甲」固然漂亮,但是在美麗的背後,製作「彩繪指甲」是否會對人體有傷害、製作過程中吸入之高濃度甲基丙烯酸乙酯(EMA) 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是否可能危及孩童、孕婦以及從業人員之健康,目前皆無法可管。調查發現,不僅所有美甲用品皆可於坊間「美容材料行」輕易購得,其所販售之素材,包括含有高濃度甲基丙烯酸乙酯(EMA) 之「固定劑」、「溶劑」和「凝膠」,大多沒有中文標示、甚至連英文標示都沒有,明顯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日前便發生民眾自行於網路購買相關素材製作「彩繪指甲」,結果導致「固定劑」不小心接觸到手臂致嚴重燒燙傷緊急送醫治療之案例,此外甲溝發炎或是因為「彩繪指甲」接觸隱形眼鏡導致眼鏡破裂、眼部發炎之案例更是不勝枚舉。
二、 事實上我國目前並沒有規定美甲師必須考取證照使得執業,但是美甲師在製作「彩繪指甲」過程中,需要專業能力之判斷,包括「磨刻甲面拿捏」、「固定劑使用量」、乃至營業用之器具如「紫外線燈」、「磨甲刀」、「彩繪筆」的衛生掌握等等。此外,美甲師長期處於「固定劑」、「溶劑」和「凝膠」等含有高濃度有害物質之工作環境中,對於身體健康也缺乏保障。因此政府確有必要針對美甲業訂定管理辦法。
三、 鑒於製作「彩繪指甲」之民眾眾多,政府有責任保護製作「彩繪指甲」之民眾以及從業人員之健康安全,因此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於一個月內全面清查市面上「美容材料行」之美甲用品其材料來源、成分和標示是否合乎《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範,並與勞委會、經濟部共同研議,盡速訂定美甲業相關管理辦法,以保障民眾及從業人員之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