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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惠貞針對「處女血球」一案專案質詢 刊載者:江惠貞委員 刊載日期:2013/10/15

案由:

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日前媒體披露有醫師配合應召女,販售來路不明之「處女血球」牟利,此舉不僅嚴重違反醫學倫理,也容易藉由血液感染B肝、C肝甚至愛滋病等,危害國人健康安全。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嚴格稽查違法抽血做「處女血球」之不肖診所以及醫師,並根據相關法律給予最嚴厲之懲處,以保障國人之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日前有記者偽裝應召女,前往台北市多家診所要求購買「處女血球」,發現2家營業中、1家歇業婦產科診所及1家地下診所,分別以300到800元販售處女血球,有醫師還教導求診者如何使用。其中一間診所甚至從冷凍庫取出來路不明的血球,向記者兜售。此外還有不肖醫師拿「免洗筷」夾「處女血球」給記者、告訴記者裝「處女血球」可以不戴保險套,「因為可把精液洗乾淨」。如此亂象,政府不得不謹慎處理。

二、 事實上,抽血屬醫療行為,未具醫師資格根本不能抽血。上述診所私自幫民眾抽血,並加入抗凝劑後製成「處女血球」,此舉不僅相當危險,也可能經由抽血過程受到感染,嚴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此外醫師配合應召女施作「處女血球」從事不安全性交易,更可能快速地交叉感染B型肝炎、C型肝炎,甚至愛滋病,讓台灣公共衛生體系面臨前所未有的危險,也觸犯了《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三、 根據媒體披露,化名小蝶的應召女僅花費300到800元抽血做「處女血球」,接客價碼便可由原本6,000元翻漲為30,000元,利潤非常驚人。因此惟有政府嚴格稽查不肖醫師和診所,斷絕應召女購買「處女血球」的來源,才能於上游杜絕危害,台灣也才得以避免前所未有的「愛滋病危機」。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嚴格稽查違法抽血做「處女血球」之不肖診所以及醫師,並根據相關法律給予最嚴厲之懲處,以保障國人之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