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本院江惠貞委員,鑒於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 PVC)廣泛運用於國人日常生活當中,舉凡食品包裝、生活用品、兒童玩具等皆由PVC製造,然而PVC從原料開採、製造、使用、到廢棄的所有階段,皆會對環境與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在歐洲許多國家,普遍已禁止使用PVC製造嬰兒玩具,PVC的包裝材料亦逐漸不被使用,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更是嚴厲呼籲歐盟國家廢止PVC。故本席建請行政院環保署盡速研議禁止使用PVC於食品用塑膠容器、已有安全替代材質醫療用品的製造、輸入及販售,並嚴格限制塑化劑及安定劑的含量、逐步減少PVC的製造及使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PVC是五大泛用塑膠(PE、PVC、PP、PS、ABS)中唯一的含氯塑膠,從原料的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二氯乙烷(EDC)、氯乙烯(VCM),合成所需添加的塑化劑(DEHP)或安定劑(通常為鉛、鎘、鋅、鋇、錫等重金屬),以及廢棄後燃燒產生的鹽酸與戴奧辛,對人體健康與環境皆會造成嚴重危害。
二、 環保署於民國101年9月宣布從102年元旦起,禁止PVC及聚偏二氯乙烯(PVDC)家用保鮮膜的製造、輸入及販賣。事實上,至今市面上仍能輕易買到PVC家用保鮮膜,更遑論傳統市場、生鮮超市、餐飲業者等批發或零售商包裝食品用的保鮮膜原料管制;PVC醫療器材亦有塑化劑溶出或吸附藥物的風險存在,例如含脂質的全靜脈營養劑及部分抗癌用藥,會促進塑化劑的溶出;硝酸甘油不但會被PVC吸附,還會造成塑化劑大量溶出;一般孩子常接觸到的PVC物質包括巧拼、橡皮擦、各式塑膠玩具等,縱使僅有微量塑化劑,小劑量的微毒長時間經過空氣或接觸吸收,對健康的危害也不容輕忽。
三、 斯德哥爾摩公約將淘汰PVC作為減少戴奧辛排放的措施之一;韓國自2001年,禁止使用PVC收縮膜,2004年更禁止蛋、油炸食品、漢堡、三明治等食品包裝材料使用PVC,PVC塗層包裝亦同;德國自2006年,禁止PVC製品進口及PVC包裝材料的使用;日本產業界對PVC綑綁帶、塑膠袋、及其他包裝材質的減少使用,甚至停用也有共識;北歐部分零售商,甚至不賣PVC包裝的產品;歐盟及許多國家對於安定劑及塑化劑的使用亦有嚴格規範。
四、 鑒於PVC對人體健康及環境所造成的危害,對於PVC的相關管制應盡速嚴格執行,並逐步減少PVC的製造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