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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眾權益,打擊鐵路黃牛! 刊載者:江惠貞委員 刊載日期:2014/01/07

案由:

本院江惠貞委員,鑒於日前有報導指出,台鐵花東幹線黃牛票,3年內暴增180倍,全年百萬車票遭黃牛集團掌控。依現行《鐵路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針對非供自用,購買運輸票券轉售圖利者,最高僅得處新台幣1萬8千元罰鍰。事實上,黃牛運用駭客程式,每秒可訂156次、每次最多6張車票,並轉售陸客團,藉此獲得龐大利益,現行罰鍰顯不足以喝止黃牛集團的行為,嚴重侵犯公共利益,影響大眾訂票公平性。爰此,建請交通部鐵路局、內政部,研議加重《鐵路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罰則,檢討現行訂票機制,喝止黃牛訂票行為,以保障大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每逢長假,花東幹線車票於網上開賣短短數分鐘即銷售一空,黃牛集團操作購票即係為一重要原因。根據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資料顯示,2011年黃牛集團影響花東幹線車票張數約5,500張,2012年爆升到33,000多張,截至2013年11月,更增加到76萬1,000多張,全年影響數量超過百萬,3年暴增180倍。

二、 一般完成訂票最快需20秒,黃牛集團利用駭客程式,短時間即可大量訂票,非一般民眾可比擬。以去年破獲一黃牛集團為例,該集團利用駭客程式,每秒鐘可訂165次,每次最多6張車票,兩個月內即可訂50萬張車票。嚴重影響民眾訂購車票公平性。

三、 黃牛購票集團,先利用駭客系統大量搶購車票,再由網路或旅行社轉手,以「手續費」名義規避《鐵路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範的圖利行為,更有以車票為誘因,壟斷陸客團觀光消費,削弱觀光相關產業競爭力,有礙花東觀光品質的提升。

四、 爰此,建請交通部鐵路局、內政部,研議加重《鐵路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罰則,檢討現行訂票機制,避免黃牛訂票行為,以保障大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