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本院江惠貞委員,鑒於總統元旦文告以「全民團結拚經濟」為題,可見經濟議題為現今臺灣發展之重要施政重點。行政院長在本會期施政報告提及,政府以自由經濟及創新經濟為經濟發展兩大主軸。以色列為世界公認創新力十足之國家,該國各大學等研究機構單位多設有「科技技轉中心」平臺,學生擁有專利權或得向廠商收取回饋金,產業界亦得獲取新技術而達產能提升之效,提供產學合作且顯具效益。爰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研擬於各大專院校設置科技技轉中心,保障學生專利權及回饋金收取,簡化行政流程,提供產學合作平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2014年總統元旦文告,以全民團結拚經濟為題,視為今年最優先、最重要的工作。行政院長在本會期院會開議時口頭施政報提及,政府以自由經濟及創新經濟為經濟發展兩大主軸,自由就是鬆綁,針對創新,國科會也提出雄才大略2.0版、產學大聯盟、產學小聯盟、育苗基金、智財布局、創新創業激勵計畫等多項措施,期待藉由提升創新效能,推動我國經濟發展。
二、 以色列向來被世界各國視為具有強韌生命力的國家,該國人口約8百萬人,國土面積也僅2萬2千平方公里,和臺灣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就諾貝爾獎得主人數來看,臺灣僅1位,而以色列卻高達14位諾貝爾獎得主,顯見以色列的研發實力。就產學合作的部分,該國是以研究商品化作為手段,在全國各大學及學術機構內建置「科技技轉中心」(Technology transfer unit),藉由此技轉平臺促成產學合作,產業界若認為某研究具有商品化的潛力,就在科技技轉中心內和該研究洽談合作事宜,由產業界導入生產製程及商品化模式,而大學則享有專利權或可向合作廠商收取回饋金。
三、 我國目前雖有創新育成中心,但對學生來說,沒有專利權或回饋金保障的誘因,而研發動力不夠,廠商也因為行政程序猶如政府機關作業流程之繁雜而興趣缺缺。建構技轉中心對學校及產業界各有好處,就大學或研究機構而言,(1)回饋金能挹注後續研究,或是開發新的研究,(2)對於學生,也能藉此接觸產業界,為未來職涯提前鋪路;對產業界而言(1)藉由創新力和研究能力十足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研究成果,轉換為具獲利價值的商品,推動產業發展,(2)可從產學合作過程當中發掘人才。
四、 鑒此,爰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研擬於各大專院校設置科技技轉中心,保障學生專利權及回饋金收取,簡化行政流程,提供產學合作平臺,藉由提升創新效能,推動我國經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