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我國派遣勞工已高達57萬人(含臨時性人員),派遣工為非典型勞工,現有勞動基準法卻有不足之處,政府實有必要盡速訂定派遣相關法規。本席於102年11月即提出「勞動派遣法」,並要求勞動部盡速提出院版版本,然而勞動部之草案至今仍卡在行政院院會審查,且未列入勞動部本會期之優先推動法案。派遣工原意是為了因應景氣變化而有彈性地、季節性地運用人力需求,但由於缺乏法治化之保障,不僅政府部門帶頭大量運用派遣工,民間企業也出現「萬年派遣工」、「寶特瓶員工」等不合理之狀況。派遣工不僅得面臨隨時可能被解雇的風險,還得忍受無法升遷、同工不同酬、沒有獎金和年假等問題,建請勞動部正視勞工之困境及需求,嚴肅面對我國當前所面臨之派遣問題並將勞動派遣法增列本會期優先法案。
說明:
一、 我國派遣勞工已高達57萬人(含臨時性人員),派遣工為非典型勞工,現有勞動基準法卻有不足之處,政府實有必要盡速訂定派遣相關法規。本席於102年11月即提出「勞動派遣法」,並要求勞動部盡速提出院版版本,以利「勞動派遣法」能盡早於委員會實質審查。勞動部於103年2月正式將「派遣勞工保護法」送行院院會核定,勞動部也多次表明會於本會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然而草案何時能於行政院會通過並送進立法院審查,卻沒有時間表。此外依據行政院所提出之「第八屆第五會期優先法案」,勞動部之優先急迫性法案僅「勞保條例」(年金改革)及「職災保護法」,「派遣法」並未列入。
二、 日本早於1986年即訂定派遣專法,我國從2000年起討論訂定派遣專法也逾10年,既然勞動部已經提出「派遣專法」,卻不列入本會期優先急迫法案,顯與勞工朋友期待有很大落差,對於現存之57萬派遣工(含臨時性人員)也極不公平。
三、 建請勞動部正視勞工之困境及需求,嚴肅面對我國當前所面臨之派遣問題並將勞動派遣法增列本會期優先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