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呼籲政府重視土壤汙染問題 刊載者:江惠貞委員 刊載日期:2014/03/13

案由:

本院江惠貞委員,鑒於環保署研擬修正土壤重金屬監測及管制標準,欲由原單一標準改分為農業區、一般地區及工業區不同標準,引發各界反彈聲浪。事實上,從去年底爆發日月光及彰化電鍍廠等汙染鄰近水源及土壤事件中發現,台灣因為未施行灌排分離,灌溉用水未單獨設立,往往工廠旁就是農田,一旦發生汙染,直接衝擊的就是農地。倘若灌溉分離未完全施行,就貿然放寬土壤污染標準,反而會增加農地受汙染的風險,如果最基本的環境無法保護,又遑論促進或因棄置、或受污染而無法再開發的褐地再利用。爰此,建請行政院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農委會,組成跨部會推動小組,加速灌溉用水獨立系統的設置,避免與區域排水、下水道系統等混和,減少交互感染的風險。如果灌排不分離,工廠不集中管理,修正土壤重金屬監測及管制標準也不過是浪費經費經營末端管理。

說明:

一、 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趨向都市發展導致住商用地需求增加,透過土地污染標準的放寬,有助於促進褐地的再利用,增加土地的價值。環保署研擬修正土壤重金屬監測及管制標準,欲由原單一標準改分為農業區、一般地區及工業區不同標準,並放寬部分重金屬標準,希望藉此促進褐地的再開發利用,減輕綠地和農地的開發。

二、 參照歐美諸國,褐地再利用是新的都市土地開發策略,而為了解除褐地的列管,放寬土地污染標準乃唯一重要手段。然而該修正案並不適用於當前的台灣。從民國72年第一起鎘米事件汙染到最近地彰化電鍍廠及日月光事件,在在顯示了無法從源頭阻斷汙染的管理問題。在最基本的水道系統都無法做區分,如何區分一般土地、農業區或是工業區的土地污染標準,若有不肖工廠非法排放汙水,只會增加交叉污染的風險,造成我國環境更大的危害。

三、 爰此,建請行政院相關部會,加速灌溉用水獨立系統的設置,在研議如何增加土地利用價值前,先從源頭改善並避免環境危害,才是真正做好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