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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上下架機制 政院須盡早建立 保護消費者收視權 刊載者:李桐豪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28

案由:本席李委員桐豪,對於近日沸沸揚揚的購物台上下架一案,關切消費者權益是否有受到保障,以及面對數位匯流時代來臨,一套讓頻道商與系統商遵循的公平上下架機制、消費者收視權利,本席對此甚感憂心,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 提出陳情之購物台尚有15億元購物消費金,牽涉500萬消費者權益,有線廣播電視審議會在處理兩造雙方的調處案,必須以消費者之權益為主要考量,任意下架頻道必然影響消費者收視權。若經裁斷,該陳情購物台需下架時,政院亦須同時提出配套措施,要求業者能夠補償處理該購物台的消費者權利金。

2. 近日兩購物台的爭議,訴求NCC出面處理,更凸顯消費者收視權被忽視,民眾的聲音被消音,僅能等待NCC的調處與上下架決定,被動地接受可收看之電視節目。面對電視頻道上架爭議,政院應認知,訂立公平的上下架與評鑑機制是急迫且必要的,NCC應該及早建立該機制,以保障消費者的收視權益。

3. 頻道上下架費用長年沒有公開透明機制,既有頻道每年以高額費用爭取上架,導致在內容製播品質上壓縮成本,無法策畫精緻節目,因此談話性節目濫觴、節目重播率高,而新進頻道業者卻上架不易。今日電視數位化在即,可承載之頻道更多,應該趁此建立一套頻道評鑑機制。否則,雖有數位化技術,卻沒有數位化內容之實,民眾最後只能看到同質性的節目在更多不同頻道輪播,被強迫花費收看重複的內容,消費者收視權仍是電視數位化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