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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會】誤謬稅損數據 誤導行政決策! 刊載者:李貴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2/11/12

租稅優惠措施之推動需就整體效益做完整之評估,而非片面的計算稅損。財政部長於上週討論金融賦稅時曾表示:「如果可以活絡市場,稅收不會減少,就不是減稅措施。」財政部長果真已能轉變觀念,正面思考,對台灣之發展應有助益。

針對本院46位委員連署提案之產創條例修正草案,財政部曾分別於10月8日及11月2日提出該草案之稅損評估。惟財政部的第二次稅損評估,已較第一次的稅損評估減少了140億元。其中關於產創條例第十條「行政機關不得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限制公司適用研發投資抵減」乙項,財政部之稅損評估更從147億降為0。對於財政部此次能勇於認錯重新計算稅損,應予鼓勵。惟前後評估數據之巨幅差異,也凸顯財政部的稅損估算並不精確。

另者,財政部長於備詢時無法釐清稅損評估基礎與計算方式;更誤認產創條例第10條147億稅損降為0係因評估期間有別所致,足見財政部長對於財政部評估詳情毫無所悉,卻逕以誤謬誇大數據報告行政院,誤導行政首長, 致一再延遲產創條例之修正,嚴重阻礙台灣之經濟發展。

金管會既要求公開發行公司之負責人對於公司之財報內容不實應負「無過失」的絕對責任,行政首長更應以身作則,如有以不實數據誤導決策,除應予嚴重之譴責外,更應擔負並賠償其阻礙台灣產業發展之損失!

再次呼籲財政部以開放、中立的態度來討論租稅優惠措施,讓對國家有利的政策不會因財政部的陣前擋駕而胎死腹中,扼殺提昇台灣研發創新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