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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配偶簽證問題專案質詢 刊載者:林佳龍委員 刊載日期:2012/06/06

專案質詢

案由:

由於內政部移民署僅發給西藏配偶「停留簽證」,並在簽證上註記「不得轉辦居留」,在台西藏配偶最長只能停留六個月,就必須出境一次,造成家庭分離。西藏政治處境特殊,印度政府協助西藏流亡政府發給藏人所謂「黃皮書」,包含美國、法國、比利時和瑞士等國家,都承認黃皮書是流亡海外藏人的身分識別證件。基於普世人權保障,本席要求政府盡速鬆綁法令或專案處理,讓西藏配偶可以比照外配,在台灣享有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