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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正要求加強對毒品犯的矯治工作 刊載者:林國正委員 刊載日期:2012/04/26

案由: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毒品氾濫情形嚴重,毒品犯再犯率幾乎9成9,其所衍生之竊盜、搶奪、甚至強盜等犯罪行為,耗費龐大警政、檢調及法院資源與人力,整體社會也為此付出重大成本。因此,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應至少在法務部高檢署指派一個主任檢察官和專業檢察官成立一個團隊,統合國內調查局毒品防制處、警政署及各縣市警局相關警察人員統一辦案,加強毒品查緝,且未來除了對毒品犯的假釋應嚴格審查之外,並應利用國防部閒置營區,作為毒品犯收容處所,加強對毒品犯的矯治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監所人滿為患超收受刑人的情形下,法務部常透過提高假釋、易科罰金的比率,大量消化收容人數,來減輕監所壓力。

2.然現行收容人中43%是毒品犯,依法務部的統計顯示,毒品犯再犯率幾乎9成9,這些毒品犯不斷在監所和社會之間進出,再加上其所衍生之竊盜、搶奪、甚至強盜等犯罪行為,耗費龐大警政、檢調及法院資源與人力,整體社會也付出重大成本,但行政院及所屬卻一個專責單位。

3.另依法務部統計數據指出,95至99年法務部共假釋4萬多人,其中毒品犯佔37%,又撤銷假釋者6千多人,49%為毒品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