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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行政院落實對於日本食品進口報驗時應檢附官方證明 刊載者:林國正委員 刊載日期:2015/04/10

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近日出現日本帶有輻射物質疑慮之食

品輸入國內情事,凸顯出衛福部於境外食品進口處理上,前

端控管不足、後端管理資源缺乏之狀況。本席在此要求行政

院應督促衛福部與財政部落實對於日本食品進口把關,除應

要求日本食品於進口報驗時應檢附日本官方出具之輻射檢測

報告並標示產地來源之規範,同時亦應加強抽檢強度以及檢

討台灣關務人力不足狀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報載,在日本每年63 萬件輸台食品中,約有半數近30 萬件都是從基隆港進入台灣,平均一天超過800 批次,但基隆港實際進行抽驗的人力只有14 人,導致抽檢人員時常疲於奔命,增加抽檢品質隱憂。

二、台灣在目前對於日本進口食品的抽驗上,雖有禁止 5 縣市食品輸入的規範,但尚未要求附上「原產地證明」和「輻射檢驗證明」,以致抽驗時無法比對確認,致使抽驗效益降低,讓不肖廠商得以趁隙將帶有輻射物質食品引進國內,危害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