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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校車與幼童專用車之行車安全存有疑義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16

案由:

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校車與幼童專用車之行車安全存有疑義,近日發生行駛中之托兒所娃娃車後車門開啟,致男童掉落的情形,根據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於101年3月2日召開記者會公布之兒童安全指標調查報告,指全台220萬國小學童中,有66萬人乘坐不安全的娃娃車,雖幼童專用車輛管理是地方政府權責範圍,惟教育部居於上位政策之規畫者,是否已盡督促地方政府辦理娃娃車行車安全與管制工作之責任,並規劃適切之娃娃車安全教育訓練以預防類似傷害之發生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日新北市發生一起載著學童的娃娃車,左轉時後車廂門突然掀開,車內一名男學童被甩出車外之事件,諷刺的是,日前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才帶隊稽查娃娃車,但不到一個月,板橋區竟發生此件意外。據查,當時車上並沒有任何隨行老師,此情形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顯示相關部門對此部分之稽查顯有相當大之漏洞。

二、而教育部對此部分僅表示其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停辦,惟此處分方式顯無法因應保護學童安全之急迫性與重要性,僅於事後對業者祭出無重大警告之處罰,並非於事前做好確保孩童安全之措施,政府對此部分應加以檢討改進,積極臨檢和檢查孩童乘坐車輛的安全性。

三、按規定,做為娃娃車之車輛使用年限為十年,該輛肇事之娃娃車為1999年出廠,已超過合法使用年限,相關單位竟未於事前檢出,學童安全堪虞。另,安全門應設有「防止幼童誤開啟裝置」,啟動時會觸動警音,警告駕駛及幼童車管理人有事故發生;在該事件中,司機於事發後開了300公尺才停車,可見其並無裝設相關預防裝置,顯示違規及改裝車輛等問題仍未受到政府積極重視與解決,而當初娃娃車驗車時怎麼會通過,代表相關單位皆嚴重失職。

四、以上種種現象指示,政府對於學童安全之維護並未盡把關之責,其不應等事故發生後才要求改善,應更積極加強相關臨檢與檢查,是以本席特以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願其盡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