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台灣電力公司屢屢以虧損為名義作為調整電費之理由,現今政府帶頭漲價,電費確定漲幅超過1成6,政府施政完全不苦民所苦。台電工會更在公開網站中貼文表示「電費漲價干台電員工何事」,顯然台電內部員工亦自認為電費漲價與經營績效之間並無關連,何以經濟部放任台電以「盈餘績效」獎金提撥,招待員工出國旅遊,更讓民眾對政府施政失去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電總經理李漢申表示台電連年來虧損原因,主要是受到國際燃料價格不斷上升影響,2011年底累計虧損已高達1179億元,再加上2012年1至3月虧損也有197億元,目前總共累計虧損1376億元,因此不得不調整電價。
二、經濟部「電力及天然氣價格諮詢委員會」4月11日敲定電價調整原則,民生用電每度將漲0.45元到1.33元,漲幅逾1成6。4口之家平均每月用電約350度,將月增111元支出,每月平均電費將從886元暴增到997元,夏月平均用電427度,4口之家平均電費更將從1287元漲到1455元。經濟部並授權台電實施「浮動電價」,未來每季漲幅在3%以內都可自行調漲。
三、油價4月初每公升才大漲逾3元,如今電價再漲,勢必帶動物價漲風,而證所稅、健保調漲案也將陸續上路,民眾面對「萬物齊漲」經濟壓力日增的情況下,台電竟仍編列553萬多元「盈餘績效」獎金預算,獎勵績優員工,等於是拿納稅人的錢招待員工出國旅遊,引起輿論一片嘩然。
四、台電為獨佔事業,公司之運作係依據政府政策決定。既然依據政府施政決定,何來經營績效可言?公司經營既然有累計虧損,又何來「盈餘績效」獎金?一般企業為提升經營績效,設有獎勵績優員工之制度,而國營事業之經營績效並非員工努力所致,比照一般企業設定績效獎金制度似有可議之處。而台電員工工會亦在公開網站上貼文表示「電費漲價干台電員工何事」,顯然台電內部員工亦自認為電費漲價與經營績效之間並無關連,並認為員工之任何福利均是依法有據。政府不督促台電檢討並公布發電燃煤等採購原料成本,反而任其隨意向人民「揩油」?爰此,請主管機關經濟部應儘速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