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人身安全與親職教育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04
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近年來兒童受虐案件頻傳,民國100年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兒童與少年受虐案件就有17,637件,其中施虐者為父母或養父母者占12,618件,高達百分之70,已嚴重侵害兒童之身心健康,故本席要求政府補強高風險家庭方案,有效建立兒童受虐案之通報及追蹤系統,並確實執行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以徹底落實對兒童之人身安全維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兒童是人類最珍貴的資產,也是國家社會明日的希望,因此我國本應加強立法、行政、社會與教育等措施來防止兒童在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照顧兒童之人,對兒童的身心脅迫、傷害或虐待、遺棄或疏忽,以及包括性強暴的種種不當待遇或剝削。但統計資料顯示,在各種兒童受害事件當中有極高比例是嚴重的兒虐致死與殺害子女後自殺者,凸顯研究孩童安全議題並有效加以防治以保障兒童人權的迫切性。
二、根據民國100年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兒童與少年受虐案件就有17,637件,其中施虐者為父母或養父母者占12,618件,高達百分之70,新聞報導之兒童受虐案件亦時有所聞,其中施虐因素多為缺乏親職教育或婚姻失調。為有效防止類似事件一再上演,嚴重侵害兒童身心健康,本席建議補強高風險家庭方案,增加追蹤高風險及高度危機家庭的家訪密度,以及檢討評估現有高風險家庭等預防性措施;另一方面,有鑑於家長之不當管教常起因於親職教育和知識的不足,故本席建議建立有效的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以根本解決父母虐待孩童之不正確心態問題。
三、另外,本席亦要求政府加強受虐案件通報系統,如建立跨縣市個案之追蹤輔導機制;結合鄰里工作者,提供社區支持協助或轉介相關資源,以徹底落實對兒童之人身安全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