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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挖壞路面回填不實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18

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近年來台灣自來水公司每次進行工程開挖路面後,均未能回復路面,導致路況更加不平難行。此所生之影響,絕非僅僅路面醜陋影響觀感,或是開車震動不順而已,更可能造成機車自行車騎士高速經過時,發生事故,致無端生有傷亡。本來施工完將道路完璧歸趙於公路單位即是自明之理,惜台灣自來水公司不諳此等原則,只顧自掃門前之雪,完成了自己的管線工作後,便認為公路平整與已無關而一走了之,著實不負責任,甚且枉顧全民行車交通之福祉,以及用路人之生命安全,應有檢討與改進之空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長久以來,關於地下管線施工完成後即一走了之,不顧路面平整之事例履見不鮮,亦為多年來民間之宿怨,而仍至今未見任何改善,其中台灣自來水公司為其中之大宗。查新北市日前召開「道安會報」時,台水不僅為座上佳賓,更直接受到執政黨籍市長之重炮批評如「鬆散很久了」、「內部有很多弊端」。單單就新北市一區之資料以言,即可顯現端倪,即根據市府工務局的書面報告,新北市8月分轄內管線機構申請挖掘道路共1129件,核准876件,其中25件因逾期、鋪面品質不佳等原因被罰,裁罰總金額達新台幣79萬元,而其中自來水公司就占有4件,莫怪乎日前市長如此震怒至口出此言。

二、從台灣全區再觀察台水狀況,則更能顯現情形之嚴重。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調查,自99年1月至100年6月,台灣地區道路因置換管線而被挖掘破壞比率高達65.55%,其中向公路總局申請挖掘省道及縣道之道路面積151萬2,250平方公尺,相當於212個足球場,而申挖最多之事業單位為台水公司占51%,其次為電力公司占28%。另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統計,100年1月至9月全市開挖路面共6,969件,其中回填不實開罰案共217件、罰712萬元,以台水公司60件186萬元最高。本席認台水此等苟且隨便的施工態度,根本害人害己,完全毫無益處可言。就害人部分,已如前述,將造成用路人無端因道路品質低落而受到生命上的風險。就害己的部分,每年如此大額的賠償,無端增加開銷造成財務壓力,到最後又再巧立名目向大眾榨取民脂民膏,實在是相當不負責任。

三、綜上,台水應從源頭與收尾兩端出發進行改革以及檢討反省。即開頭的部分,應就管線開挖管控進行研擬與規劃,不應動不動視路面開挖為兒戲,動輒進行工程,應嚴謹的規劃固定施工日程,儘可能將工程一次解決而減少開挖破壞路面之次數。至若收尾部分,則應注意就回鋪強化與改善的計畫,不應動不動倚仗自己的轉嫁成本之能力而以為萬事皆可由賠償擺平,蓋交通安全與具體個人的生命身體根本無法計價,持這種心態進行施工令人心寒。是故台水應針對前述指示研擬具體檢討與改進方案,並儘速加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