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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社石化工業區遷廠期程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25

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大社石化工業區長期違法排放廢氣並存有各式老舊危險設備,嚴重影響周遭居民之健康及安全。對此,經濟部曾於民國82年函請大社工業區內各廠應配合中油高雄煉油廠五輕遷廠計畫,於民國104年,一併遷移。今遷廠年限將屆,有關大社石化工業區遷廠期程,經濟部工業局卻未制訂遷廠期程並公告周知,為避免屆臨遷廠預定時間迫近時,各工廠及工業局無所適從,並顧及社會安定及民眾健康,建請經濟部儘速訂定遷廠期程以利大社石化工業區於民國104年年底前完成遷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研究顯示,位於高雄大社石化工業區之中,國喬石化公司地下水苯含量超標1026倍、土壤苯超標264倍,該區居民男孩因膀胱癌死亡是台灣其他地區之11.9倍,女孩乳癌是其他地區之9.94倍,其他內分泌癌是其他地區之7.47倍。另,該工業區廠與廠間布滿高壓管線,並與社區間幾為零距離,若某工廠發生爆炸,所造成之連鎖反應不堪設想。由此以觀,大社石化工業區長期違法排放廢氣並存有各式老舊危險設備,已嚴重影響周遭居民之健康及安全。

二、民國79年行政院以「台七十九經27536號公文」,命令中油高雄煉油廠五輕廠應於民國104年遷廠完成。嗣於民國82年因大社石化工業區排放有毒廢氣,導致村民多人死亡,經濟部遂以「經(82)工 084448號公文」函請大社石化工業區內各廠應配合中油高雄煉油廠五輕廠遷移計畫,一併遷移。

三、今遷廠年限將屆,有關大社石化工業區遷廠期程,經濟部工業局並未訂定遷廠期程並公告周知,為避免屆臨遷廠預定時間迫近時,各工廠及工業局無所適從,並顧及社會安定及民眾健康,應要求中油高雄煉油廠及大社石化工業區於民國104年年底前即早完成遷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