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開放中國資金投資農產品物流中心將打擊我國農業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2/11/16
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農委會將開放中國資金投資農產品物流中心,中國農產品也可在區內加工後再外銷,此舉可能使中國農產品流入台灣,打擊我國農業。對此,農委會若未能提出完善之管控機制,自不應允許中資流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早期台灣農業在經濟發展中扮演重要腳色,不但充分供應國內糧食所需,穩定物價,亦能賺取大量外匯。現今因經濟型態之轉變,占整體經濟產值比重不大,仍具有絕對重要性,蓋農業能確保我國糧食安全、維護生態環境、維持農村社會安定及提供休閒服務等。而農業物流則係運用現代化物流手段,組織、控與管理農業生產資料與農產品的流動。簡言之,農業物流是實現農業的重要方法。
二、今農委會欲開放中資投資農產品物流中心,意圖藉此壯大我國農業,此舉非但無法達成此一目的,亦將對我國農業產生負面影響。蓋物流掌握於中資之手,無法確保我國糧食安全;且其對我國土地毫無感情,不能維護生態環境;而農民非自願、自主性地為其服勞務,將破壞農村社會之安定。
三、又,中資投資農業物流、加工,區內允許從其他國家進口農產品原料加工後再出口,等於可以從中國進口禁止的830項農產品,而政府向來把關不力,中國農產很容易流入台灣市場,未來中國農產也能來台過水,掛上台灣商標,再賣到日本或其他國家,打擊我國農業。若農委會未能提出完善之管控機制,自不應允許中資流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