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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殘留農藥或有毒添加物主管機關權責不清應儘速檢討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2/11/23

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近來頻傳食品殘留農藥或有毒添加物,可能造成食用者健康受損,而主管機關衛生署與農委會之間權責不明、檢驗標準未訂定、處理態度被動、資訊透明度不足,更造成消費者人心惶惶,應如何應對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新聞報導,自今年10月以來,先後爆發韓國進口之速食麵含有致癌物「苯芘」(Benzopyrene);與金墩米疑似農藥殘留事件。此二事件已使國內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產生疑慮,亦使衛生署對食品安全的把關,公信力受到質疑。

二、據報載,苯芘具有致癌性,為含油脂食品加熱過程中所自然產生的物質,如泡麵、燒烤物、煙燻食品中均可能檢出。世界衛生組織早於2009年就將其列為一級致癌物,規定食品含量不得超過10ppb(十億分之一);歐盟更規定在5ppb以下。我國對食品含有苯芘之容許量,至今未有相關規範,應盡速參考相關國際標準訂定之,使業者與民眾有法可循,避免恐慌。

三、金墩米農藥殘留事件,從金墩公司10月31號自行送檢傳驗出「撲滅松」及「賽達松」等農藥以來,消息一日數變,雖最後證明虛驚一場,但是否殘留農藥的檢測責任、回收下架的通報與強制機制、對業者處罰與否,均未有明確負責單位和統一的說明。農政與衛生單位之間雖有合作,惟權責不明。據衛生署官員表示,在與農委會溝通後,農委會表示未來會依照糧食管理法,針對市售小包裝米進行農藥檢測,衛生署仍以重金屬及黃麴毒素為稽查重點。但為何檢驗稻米殘留有害物質,卻因有害物質不同而分為兩個行政機關掌管?其抽驗、通報、處罰有無固定的流程或標準可循?會不會產生消極衝突互踢皮球、或積極衝突重複處罰的疑慮?衛生署既主管食品安全,應考慮與農政機構合作成立專責小組,以統一負責,並設計公開透明的行政流程,以利公眾查詢相關資訊並加以監督。

四、未來如再度發生相關事件,衛生署不應採取消極態度,與農政機關在負責範圍上各持己見互踢皮球,或放任廠商於事實未明時對外自行說明,徒增事件複雜度與社會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