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目「我是歌手」遊走新聞與節目模糊地帶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3/04/19
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鑒於2013年4月12日大陸湖南衛視歌唱節目「我是歌手」12日晚間總決賽,有新聞台幾乎以直播的方式報導「我是歌手」,遊走「新聞」與「節目」的模糊地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調查是否涉及大陸節目事先送審問題,故特此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經主管機關許可,得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或觀摩。前項許可辦法,由行政院新聞局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二、2013年4月12日大陸湖南衛視歌唱節目「我是歌手」12日晚間總決賽,有新聞台幾乎以直播的方式報導「我是歌手」,而新聞與節目之界線為何,NCC應借此機會深入調查並加以釐清,勿使新聞台遊走於「新聞」與「節目」的模糊地帶,侵害人民接近、使用媒體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