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苑裡鎮之風力發電之環境評估報告顯有瑕疵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3/05/03
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鑒於苗栗縣苑裡鎮之風力發電之環境評估報告顯有瑕疵,嚴重影響當地民居住安寧、健康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據查,風車設立後,大型風車造成的低頻噪音,不少當地居民出現「風車症」;晚上無法安睡,白天精神衰弱,抵抗力差,生病次數亦增加,其居住安寧及健康權嚴重受侵害。
二、 依德國法之規定,大型風車設置地點須距離居民居住地1500公尺以上。我國未有相關規定,僅能依少數法規命令,維護居民權益。而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10條之1:「開發單位於作成說明書前,應公開邀請當地居民或有關團體舉行會議,並將其辦理情形及居民意見處理回應,編製於說明書。」,然當地居民對該會議多未知情,無從表示意見,竟生風車設置於民宅旁250公使內之情形。
三、 據此,顯見環評報告之評估顯有未周,為保障居民之居住安寧及健康權,特此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