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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簽訂在即但政府皆未評估未將對台灣產業帶來之衝擊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3/05/24

案由:本院許委員忠信,鑒於服務業貿易協定簽訂在即,仍有許多問題未決,以旅遊業為例,對於中國業者低價侵略、應如何因應。於過渡期間後,依國民待遇原則全面對中國業者開放,政府相關部門皆未評估未將對台灣產業帶來之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開放ECFA服務業貿易協定,中國旅遊業者將會低價蠶食我國旅遊業者根基。因台灣與中國的旅行社業者產業規模差距甚大,若是開放中資來台設的獨資旅行社,中國業者很可能以其中國總部之營收,來補貼台灣經營據點進行惡性競爭。雖然目前規畫只開放3家,但是依照中國業者的規模,明顯居於優勢,若其在台又藉與本地業者以聯營的方式來規避監督,對我國旅行業將產生巨大衝擊。

二、其次,依國民待遇原則,上限3家中資旅行社的防線終將破除。蓋過渡期間結束後,我國對中資旅行社與我國業者必須一視同仁,不能再有設立家數的限制。馬政府今時今日所設下的防線也將只是曇花一現,終將失守。

三、再者,雖有限制中資旅行社業務的範圍,但檢查其實非常困難。由於旅行社之服務與行程百百種,中國觀光客每天在台灣大規模的進進出出,政府要如何檢查中資旅行社是否有暗地裡挾帶中國觀光客業務?如何發現違規業者有其困難,這樣的規定實難落實。

四、最後,台灣業者西進,想獲利不易,能得到的利益也不多,相對於中國雖給予我國業者國民待遇,但是台灣旅行社業者進入中國市場卻可能面臨法制環境混亂、地方行政效率低落、人治情形嚴重還有種種不明潛規則等市場進入障礙。我國業者為了克服、解決、負擔這些市場進入障礙,將大幅增加營運成本,減少獲利。然政府相關部門皆未評估其可能造成產業之衝擊與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