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治水不能等,萬事俱備只差中央經費到位
刊載者:陳其邁委員
刊載日期:2013/11/27
過去治水不利係因為事權不一,以致水患治理不利,因此民進黨執政時制定並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由中央主導,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流域整體規劃」及「綜合治水原則」擬定「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八年1160億元防洪治水計畫,目前皆已見成效,現在眼見高雄市治水只差最後一哩路,本黨要求延長8年8百億,結果行政院就偏要另提新法,換個名稱制定「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重新擬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而高雄市目前原已通過11區10項急需辦理治水工程,其中最困難取得的土地取得也都完成了,萬事俱備只缺42億元經費,因此本人強烈要求高雄市已通過的治水工程不能再因為這個修法而有所變動調整或還要再進行其他額外的行政流程拖延,且相關經費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全數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