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碧涵前往新舞臺欣賞雲門2的「春鬥」演出,演後藝文界與觀眾進行了「熄燈:感傷儀式」,與即將在4月20日畫上句點的新舞台道別。當初中信金是以建置新舞臺的條件換取了台北市政府的容積獎勵;這17年來,中信金對於新舞台的經營,讓表演藝術者能有備受稱譽的演出場地,他培養了優秀的劇場工作者,也養成了一大批具有文化素養的觀眾。對於中信金無法在股東權益與社會責任之間找到平衡,而使得新舞台的原址營運成為另一個蠢蠢欲動的不安火苗,本席深感遺憾;儘管如此,表演藝術工作者,仍對於中信金17年來的付出,心存感謝。
然而,對於這樣的事情,難道政府只能消極呼籲企業「秉持良心」投入藝文產業發展嗎?難道我們無法用積極的政策來獎勵企業投入並設下三贏的局面以及研議可以有退場規則嗎?
我們看看韓國!韓國首爾「藝術的殿堂」有6座專業的演出場館,其中CJ土月劇場以及IBK音樂廳,就是由CJ集團與IBK企業銀行贊助建置經費,並取得了場館冠名權的成功案例。
此外,音樂劇專用劇場「三星Blue Square」,開館44天就湧入了超過10萬名的觀眾;這是由首爾市政府所發包的土地招標案,在專業的劇場經營公司得標之後,由三星企業投入100億韓元的建置經費,取得5年的冠名權。
本席認為,這樣成功的模式十分值得政府參考,透過企業的資金投入,降低了政府的建置成本,又避免了將經營的責任與重擔加諸在企業身上,同時政府也保留了場館的所有權。如此一來,不僅避免了私人產權「新舞台變蚊子館」的風險;也可以在企業冠名的年限到期後,延長挹注資金或是尋求新的企業冠名贊助,讓場館能夠永續經營發展。
表演藝術從業人員的焦慮來自於專業場館的不足以及規模的不均,因此政府如何制定政策連結企業社會責任,來促進我國藝文產業的發展,是現在政府必須積極思考的方向。本席在此誠摯的呼籲企業牽起政府的手,因為企業挺藝文是一種「幸福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