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文化部:文化平權、不分族群語言
刊載者:陳碧涵委員
刊載日期:2012/09/26
碧涵認為文化平權應為不分地區、族群、語言皆能享有共同無差別的文化資源,因此各團隊及個人於申請政府補助時,不應有因表演型式使用非官方語言,而作為不予補助的理由出現。
碧涵也特別要求部長承諾在明年度的辦法中要特別加強宣導,表演藝術團隊的補助與否,應該考慮其藝術成就,不能以表現的語言方式妄加定論,也絕不可因為其是客家表演團隊,就要求團隊轉向客委會申請補助。文化部長龍應台非常肯定碧涵的主張與想法,具體承諾文化部必須基於文化平權的理念,推動文化政策以及進行藝文團隊的輔導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