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涵 8 日在司法與教文委員會聯席會議,針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逐條審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設置,不但是第一個在《行政法人法》架構下正式成立的行政法人組織,更肩負了文化藝術界與國人殷切的期待與寄望。
為能夠使中心朝向專業經營的方向及讓法案能順利通過,碧涵除了拜訪兩廳院黃碧端總監、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朱宗慶校長等人外,更於 9 月 5 日舉辦「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定位與發展專家諮詢座談會議,邀請藝文界的學者及專家,針對理想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與「監督機關」及「表演團隊」的關係與定位為何、「一法人多館所」的架構下,南方觀點如何納入、院版條例草案是否符合理想定位等議題,進行深入的討論,最後依據會議
的結論,在今日逐條審查條例草案時提出修正動議,希望能落實「藝術總監專業治理」的重要精神。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從上個會期延宕至今,今天終於在立院聯席會議審查上通過,其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在碧涵的提案之下,落實了「董事長綜理中心行政協調,董事
會則為中心行政審議機制,提供藝術總監在專業治理上之必要資源」的精神。最後確定各場館各置藝術總監一人,對外代表各場館。
由於今日碧涵在審查條文途中因為身體不適而提前離席,未能全程參與審查過程。最後雖然藝術總監職權未能放入法條之中,但在碧涵的努力與多次跟文化部討論溝通,龍部長表示文化部支持
也贊同碧涵的提案,一定會在組織章程之中將藝術總監之職權做說明與規定。
碧涵認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的通過,絕對不是工作的結束,而是開始!尤其未來在「一法人多館所」的架構下,整體行政與專業運作必定會面臨許多的困難需要克服,而且未來新成立的國家衛武營兩廳院,除了要整備南部藝文環境的升級與藝文觀賞人口的培養外,還必須快速汲取國家兩廳院的成功經驗,在草創階段勢必極為艱辛。另一方面,面對中國大陸的崛起,臺灣目前在表演藝術上還稍具有領先的地位,但面對對岸的虎視眈眈與強烈的企圖心,未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肩負臺灣表演藝術環境領頭羊的角色,可說是任重道遠。
會後朱宗慶校長對於這個結果表示肯定,他認為多年來他所堅持的「專業治理」理念精神已經落實,也致電碧涵辦公室表示感謝之意,未來碧涵在立院會更加努力,也會好好的保重身體,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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