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動社會企業、提昇人類社會力量其實這個主題背後要問的是,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為新的社會風險或長年的弱勢困境提出有效的解決之道,
事實上這些課題都是大規模的「市場需求」,這些需求如何能加速滿足以及提供優質的服務,是這個議題所關懷的核心?
同時,還有一個前提是,當我國還沒到達「福利國家」的稅收標準時,(目前福利國家的稅率是27.7~42%,我國是12%稅率),在如此有限的稅收前提下,政府和集體社會,如何回應社會結構快速變化所衍生的新的社會風險以及許多棘手的社會問題?
今天,我想談談「社會企業」也許是其中的一條出路。
近年來,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在全球蔚為風潮,形成了一場新的公民自覺與自發的運動,連結了社會與企業的界限、轉化了非營利組織的思維,甚至影響政府的公共政策。並且也建構出一個可財務自主以及可以永續經營,以解決社會議題的經營模式。換言之,「社會企業」是以各種商業模式來解決某一個社會、環境、社福等等問題的組織,其盈餘主要會持續投入社會企業本身、繼續解決該社會或環境問題,而非為出資人或所有者謀取最大的經濟利益而已。
以「社會企業」得到諾貝爾和平獎的穆罕默德‧尤努斯所創辦的窮人銀行就是一個好例子。他說到:「社會企業」結合了傳統企業的動態競爭與社會良知和慈善。
他創辦了孟加拉格拉明銀行(Grameen Bank,常被稱為窮人銀行),是一個非常具有典範的社會企業。
他在1972年於孟加拉成立了提供窮人小額貸款,從微貸27 美元開始,30 年的時間打造出孟加拉專屬「窮人」的「鄉村銀行」。至今已提供超過美金五十億元的貸款給孟加拉當地人們,三十多年來不但讓孟加拉的底層窮人脫離赤貧,有翻身機會,讓七百萬的窮人客戶共同持有最大股份的格拉明銀行,這套機制也因為傳播推廣到不同國家實施,估計已逾一億人受惠。在過去的二十年間,已擴展二十五個事業體,涵蓋了電信業、能源產業、紡織服裝業、IT產業、教育、健康醫療…等。
今天我也要在此,特別肯定行政院江院長以及勞委會成立了「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來推動「社會企業」 的跨部會溝通與資源整合的工作。期待在很快的將來,台灣有更多社會企業的成立,讓台灣社會的力量更有效率更幸福。同時也期許政府必須以更快速的腳步來彙整社會企業的相關法規、稅賦與制度的建立。
在以創意智慧與創新思維為基礎的「知識經濟」概念下,創造、轉化新的知識,打破時空限制,提供企業、政府與集體社會,創新加值的養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