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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眾權益,蔣乃辛要求調降轉帳手續費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12/08/03

案由:本院委員 蔣乃辛 等 人,有鑑於民眾不斷陳情每月ATM跨轉1次,其5萬元存款的一年利息就沒了,被民眾質疑是暴利!也就說,民眾轉帳愈多次,銀行賺愈多,尤其網銀、手機轉帳頻繁,成本已大降,銀行扣掉付財金公司3.5元,其他13.5元都是賺的。為維護民眾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民國人垮行轉帳與領款的手續費之成本結構,讓其透明化;金管會應督促國內銀行立即調降跨行轉帳與提款的手續費。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本席瞭解,如果是在自行ATM,或利用網銀、手機跨轉,每筆手續費十七元裡,有十三.五元是落入銀行口袋;如果每個月跨轉一次,以目前的利率水準,等於五萬元存款的利息錢就「飛了」。換言之,如果是在自家ATM,不論實體還是網路ATM,或利用網路及手機跨轉,因設置ATM與金融卡發卡行是同一家,銀行一口氣就可以收十三.五元,民眾轉帳次數愈多、銀行賺愈多。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本席要求行政院徹底檢討。

二、隨網銀、手機轉帳日趨頻繁,已無實體ATM設置成本,多數銀行認為,手續費有調整空間,尤其各銀行為鼓勵自家客戶,使用網銀及手機跨行轉帳,手續費最低殺到五元,已是變相降價,因「扣掉要付給財金公司的,都是賺的」。

三、另一項爭議點是,銀行界一直宣稱跨行提款成本高於跨行轉帳成本,但金融卡發卡行竟補貼跨提、向跨轉收費,一來一回讓民眾每回多付十一元的「成本」;再者,網路、手機跨行交易越趨普遍,銀行處理跨轉的成本大降,這部分卻未見金管會促業者降價,實在看不出降低民眾「金融成本」的誠意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