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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嚴重害人害己,要求將酒駕感測裝置列新車標準配備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31

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針對警政署資料顯示,95至99年酒駕肇事件數每年平均是179879件;酒駕致傷人數每年平均239256人;酒駕致死人數每年平均酒駕致死人數2415人。由上述統計資料顯示,國人酒駕肇事件數與死傷人數逐年急速增加,沒有因為罰則加重而有減緩的趨勢,此一情形已嚴重影響民眾行走與車輛行車安全,不但造成他人生命、財產的損失以及家庭破碎外,更為自己與家人留下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為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遏止酒駕發生,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應研擬比照國外案例,試辦將「酒測鑰匙」、「吐氣酒測點火自鎖裝置」等酒駕感測裝置,強制「酒駕前科犯」裝設,以後新車都提供選配,最終成為備標準配備。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智利三月起實施《酒駕零容忍法》,酒後開車的標準約一杯啤酒,兩杯半即屬酒駕。即使沒造成傷亡,首次酒駕吊照兩年,第三次永遠吊照。我國酒駕也已列入刑事犯罪,卻未明顯減少。顯然,事後嚴懲不如事前防範。

二、二○○九年起,美國各州陸續要求加裝「吐氣酒測、點火自鎖」裝置(Breath Alcohol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簡稱BAIID),是用來檢測駕駛人是否飲酒過量的裝置,裝在車內。如果駕駛人在開車之前吐氣檢測,發現酒測值已經超過法律標準,引擎將無法發動。駕駛人如果開車之前通過檢測,吐氣酒測點火自鎖裝置在車輛引擎發動之後,還是會不定期要求駕駛人接受吐氣檢測。如果駕駛人拒絕受測,或是酒測值超過標準,這套系統將會記下駕駛人的酒測值,同時啟動警報器。除非駕駛人停車或再次通過酒測,警報才會解除。同時麻薩諸塞州酒駕被捕超過兩次,必須自費加裝;俄勒岡州從今年元旦起,初犯者就要強制加裝。

三、瑞典的紳寶、富豪汽車二○○四年已發表「酒測鑰匙」,二○○七年東京車展,多家車廠發表更先進「酒駕預警裝置」,增加椅背肩部的酒精感應器, 排檔桿也能偵測手部汗水,分析酒精成分,超過標準就自動鎖定變速箱。行進中,系統仍會不定期要求檢測;如果駕駛人拒絕,或酒測值超過標準,會啟動警報器,直到駕駛人停車。另外,有人酒量淺,雖合標準卻已茫了;這時儀表板的攝影機可監控眼睛開闔,若疲倦或睡著,即發出警示聲、緊縮安全帶。

四、根據本席瞭解,國內除了交大,工研院與華創車電技術中心也簽合作意向書,開發酒駕感測技術,交通部應督促儘速商業量產。

五、為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遏止酒駕發生,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應研擬比照國外案例,試辦將「酒測鑰匙」、「吐氣酒測點火自鎖裝置」等酒駕感測裝置,強制「酒駕前科犯」裝設,以後新車都提供選配,最終成為備標準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