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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產品標示嚴重不實,增加人力與預算強化市場監測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12/06/03

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針對行政院消保處近日抽驗市售食品與飲料後,發現產品標示嚴重不實,食品中有將近九成以上是添加物,欺騙與危害消費者的權益與健康。同時食品專家表示,超量和違規的食品添加物,經過民眾長時間食用,對人體健康危害至鉅,而這些原來僅是輔佐食物的添加物,搖身成為食物的主體,政府必須正視其危害性。為有效維護國人的健康,本席等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食品中添加物的每日安全攝取量,訂定最新的食品添加物安全殘留量;修法加強單方與複方添加物查驗與登錄制度;因應基層查驗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研擬推動「食品安全管理簽證制度」;增加人力與預算,強化市場監測與稽查的作業。爰向行政院提質詢。

說明:

一、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條,食品添加物的定義為:食品從製造到運送、貯藏等過程中,用以著色、調味、防腐、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稠度、增加營養、防止氧化,而添加或接觸於食物的物質。最早的食品添加物是來自天然食品,但隨著食品科技的進展,以化學方法合成的各種物質早已廣泛運用──從生鮮到冷凍、從餅乾飲品到調味醬料,超市中放眼望去,凡是能吃的,大多都有加。目前已知的食品添加物有上千種之多。

二、既然是化學合成,它的安全性須由法令把關。目前世界各國的相關法令,都以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法規為準(1958年發表),其中對於各添加物每天攝取的安全容許量,是以「慢性毒性試驗」結果的無作用量,除以100到250得之。也就是說,人們一天中只要不吃進100到250種會導致慢性中毒的添加物,基本上是安全的。問題是,哪些添加物是安全的?哪些又是有害、會慢性中毒的?

三、衛生署食品衛生法規,已經明確規定了食品添加物允許使用的食品種類和使用量,但濫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物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究其原因是有的廠家缺乏食品安全意識,根本不顧食品添加物的使用限制與用量問題;有的則是設備簡單陳舊,缺乏精確的計量設備,缺乏生產技術和人員,從而出現違規、違禁、與超量使用食品添加物的情況,成為食品安全上的一大隱憂。一般食品的添加物都是在安全的食用範圍內,但是它們畢竟不是食品裡原有的東西,因此,在選購食品時,同類的食品中,添加物含量還是越少越好。近年來,黑心食品安全問題,主要來自有些非法業者,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忽略有關衛生規定標準,由此引發出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的危機感。如為了達到保存期延長、食品色澤好,以及吸引消費者的目的,加入超過法規規定與容許的防腐劑、著色劑;或違規使用其他不能使用之添加物等,對人們的身體健康產生危害,並且造成了市場混亂與消費者的恐慌。

四、我們每天吃的加工食品,甚至原料中,幾乎都含有食品添加物。如油脂中加入的抗氧化劑,豆製品中加入的凝固劑(Coagulator)、消泡劑(Anti-foaming agent)、甚至防腐劑,醬油中加入的防腐劑,糕點、糖果和飲料中加入的著色劑和甜味劑等。食品添加物的使用對食品加工的發展,確實有著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改善風味、調節營養成分、防止食品變質,從而提高品質,使加工食品豐富多彩,滿足消費者的各種需求。但若不能正確地使用,也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近年來,食品添加物使用的安全性引起人們的關注。食品品質安全事件的頻頻曝光,大多與食品添加物的不當使用有關。

五、超量和違規的使用食品添加物後,對人體健康危害十分嚴重。過量的防腐劑,有可能使人罹患癌症的機會大大提高。有些添加物,雖然在短期內,不一定產生明顯的症狀,但一旦進入食物鏈,長期累積,不僅影響食用者本身健康,而且對下一代的健康也有很大的危害。如過量攝入油溶性色素會造成人體毒素累積,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等,都可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儘管超量和禁用添加物給食品安全帶來危害,但消費者在購買、食用這類食品時並無法識別,只有在衛生主管部門與消基會檢測公佈以後,消費者才知道哪類食品不可以吃,但是這時候消費者往往會發現,不合格的產品已經被自己吃下肚子。而導致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目前有些企業和有關品保與製造部門,無論是監督效能與範圍都無法滿足人們的實際需求。為此本席,要求衛生署儘速除新訂定食品添加物的每日安全攝取量。

六、近幾年來,各式飲品在連鎖茶飲店、便利商店及賣場大行其道,頗受年輕一代喜好,且用來當成補充身體所需的水分;但仔細了解這類飲品的成分,除了部分含有少量的特殊抽出物或原汁外,副原料幾乎大同小異,不外乎水、砂糖、果糖、果酸、抗氧化劑及香料等,大多是一般消費者並不了解的食品添加物。尤有甚者,不少飲品根本就是直接用食品添加物調製而成的。更值得正視的是,食品科學家經常強調,任何添加物經長時間持續食用,都有可能變為有毒,這才是食品添加物過度浮濫使用需要認真考量的問題。食品添加物畢竟不是食物,本來不是供人類大量長期食用的;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它是用來幫食品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增加營養、防止氧化等用途而添加的。現在,這些輔佐食物增添風味或保鮮的物質,卻逐漸搖身變為食物的主體,亦即進入人體的機會和分量都大幅增加了,豈能不令人憂心。

七、衛生署於二○○○年二月九日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將食品添加物的管制放鬆。這次修法,免除了食用香料及複方(多種成分)食品添加物的查驗登記。那次修法,為業者開了一個方便之門,從此之後,凡是加了一大堆添加物的產品,都不必再查驗登記。對此,本席等認為,「複方的生產過程一定要有所管理」。而十多年來,因為衛生署不再管理了,這道方便之門,讓黑心業者有漏洞可鑽。為有效維護國人的健康,本席等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食品中添加物的每日安全攝取量,訂定最新的食品添加物安全殘留量;修法加強單方與複方添加物查驗與登錄制度;因應基層查驗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研擬推動「食品安全管理簽證制度」;增加人力與預算,強化市場監測與稽查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