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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上告知後同意之內涵及其刑事爭議之研析 撰成日期:108年12月 更新日期:108年12月23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李麗莉 編號:A01505
傳統上醫學界認為只要醫師出於治病救人,並本著「不傷害原則」,善盡注意義務,若於檢查過程中產生副作用或併發症,通常即屬不可預見之傷害,應與業務過失無涉。然而,近年來醫療糾紛逐年增加,醫病關係也趨於緊張。「告知後同意法則」,對於改善現代醫病關係有根本性之影響,醫師應認真面對,要在診間說給病人聽,還是到法庭說給法官聽,以減少醫療糾紛。
本報告由告知與同意之關聯性,醫師是否履行告知義務,病人是否同意,對於醫療過失之判斷會形成何種影響?並由告知義務之內涵、方式、範疇、違反告知義務之責任屬性及病人同意之方式、內容、例外等,並藉由刑法上阻卻違法事由之探討,瞭解告知後同意與刑事責任之爭議,提出應儘速完成制定解決醫療糾紛之專法,以有助於促進良好醫病關係及提升醫療品質等建議,以供委員問政及審查法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