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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納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之探討 撰成日期:109年2月 更新日期:109年2月25日 作者:賴怡瑩 編號:A01511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下簡稱總員額法)揭櫫之立法目的為透過員額管理機制,使政府用人成本能夠獲得控制、建立員額彈性分配機制,以因應業務需要及運用員額評鑑工具,確保員額配置合理性。
本報告爬梳相關法規及文獻資料後,分析就政治層面而言,臨時人員納入總員額法管理可能加遽聘僱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各項權益之衡平爭議;就法律層面而言,總員額法規範之第二類人員與臨時人員定位及屬性並無顯著區別,臨時人員納入總員額法第二類人員規範並無扞格之處;就行政層面而言,為落實總員額法之政策目的及法制、行政管理而言,並無窒礙之處;就財政層面而言,經費類別調整並無增加財政支出;就人力資源層面而言,臨時人員管理法制變遷加遽久任情形,納入總員額法管理可作為各項人事制度規劃之發軔。綜上,臨時人員納入總員額法控管尚屬可行,能逐步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各類員額,節制整體用人成本,落實總員額法政策目的。以上意見供本院委員修法或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