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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組成與職權運作之研究-以里斯本條約生效後之變遷為核心 撰成日期:109年4月 更新日期:109年4月30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呂文玲 編號:A01516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以下簡稱歐盟)為重要之超國家國際組織,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相當於立法機關,其議員來自歐盟各個成員國,由成員國具有投票資格之公民每5年直接選舉產生。里斯本條約於2009年12月1日生效後,其提升歐盟民主化程度,增強公民之參與及保護,其重點亦在歐盟組織之改善,以提高效率及透明度,而改變歐盟行使權力方式,使得歐洲議會更為議會化,具體實現議會審查及民主問責。因歐盟占世界舞臺重要地位,而於逾半世紀之改革,尤其里斯本條約生效後,歐洲議會之權力擴增,其組成與職權運作值得關注。我與歐盟往來密切,歐洲議會議員與本院委員亦多次互訪,本文爰針對歐洲議會組成與職權運作進行研究,並以里斯本條約生效後之變遷為核心,以供委員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