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外籍白領勞動者運用「評點制」相關法制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12月
更新日期:109年12月30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建欉
編號:A01562
受到網路興起與全球化影響,不管是政治、經濟、文化乃至於社會各個層面,跨越國界的交流無所不在。因應少子高齡化及產業勞動力不均,國際競才現象已成常態,對外籍勞動者引進與管理,一方面是呼應產業界缺工需求,另一方面卻對本國勞工權益產生深遠影響,成為各國政府必須正視與解決的重大課題。
我國1992年通過《就業服務法》後,將引進外籍勞動者正式法制化,外籍勞動者可區分白領(專業)與藍領(勞力)勞動者,其引進方式有所不同。有關白領勞動者除依「一般資格」申請來臺工作外,勞動部於2014年起實施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鬆綁留臺工作條件。2016年勞動部原規劃擴大適用「評點制」,彈性放寬其他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門檻,因引發爭議而未納入。2018年《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第6條亦有「評點制」規定,作為外國專業人士來臺工作資格審查基準。由以上觀之,僑外生留臺「評點制」可做為鬆綁外籍白領來臺工作之參考,未來是否進一步運用「評點制」引進外籍白領勞工,可以探討其可行性。
先進國家如歐盟、日本、韓國在遴選外國優秀人才及移民政策上,均有採行「評點制」或「積分制」相關審核機制,就相關評分項目,達到一定分數即獲得該國合法就業或移民資格。其中以日本所實施之高度人才「積分制」評分機制較為完善,取得高度人才簽證後享有各項優惠待遇,對吸引外籍專業人士至日本工作頗具誘因。本報告以我國目前實施之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與日本高度人才「積分制」為研究範圍,對兩國現行政策及法律規範加以比較並探討與分析,以作為邇後我國運用「評點制」引進外國白領勞動者相關法制之參酌,俾供本院委員於問政時之參考。
我國1992年通過《就業服務法》後,將引進外籍勞動者正式法制化,外籍勞動者可區分白領(專業)與藍領(勞力)勞動者,其引進方式有所不同。有關白領勞動者除依「一般資格」申請來臺工作外,勞動部於2014年起實施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鬆綁留臺工作條件。2016年勞動部原規劃擴大適用「評點制」,彈性放寬其他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門檻,因引發爭議而未納入。2018年《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第6條亦有「評點制」規定,作為外國專業人士來臺工作資格審查基準。由以上觀之,僑外生留臺「評點制」可做為鬆綁外籍白領來臺工作之參考,未來是否進一步運用「評點制」引進外籍白領勞工,可以探討其可行性。
先進國家如歐盟、日本、韓國在遴選外國優秀人才及移民政策上,均有採行「評點制」或「積分制」相關審核機制,就相關評分項目,達到一定分數即獲得該國合法就業或移民資格。其中以日本所實施之高度人才「積分制」評分機制較為完善,取得高度人才簽證後享有各項優惠待遇,對吸引外籍專業人士至日本工作頗具誘因。本報告以我國目前實施之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與日本高度人才「積分制」為研究範圍,對兩國現行政策及法律規範加以比較並探討與分析,以作為邇後我國運用「評點制」引進外國白領勞動者相關法制之參酌,俾供本院委員於問政時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