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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協會改革之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11月 更新日期:110年11月30日 作者:王幼萍 編號:A01590
由於體育界爭議事件頻傳,尤其是特定體育團體(即單項協會)所引發之家族化、制度不透明等問題。爰此,立法院於2017年修正通過《國民體育法》增訂「特定體育團體」專章,規範具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之相關事宜。然而部分協會之爭議並未因此而終止。由於《國民體育法》修法後規定開放全民參與各單項協會改選,並規定全國74個單項協會理監事,需在新法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改選。與此同時,卻發生時任游泳協會理事長、羽球協會祕書長、網球協會祕書長、棒球協會前理事長、網球協會前副祕書長等5人,蒐集許多個人資料,以人頭會員相互灌票情事,使體育改革之成效大打折扣。有鑑於此,實有必要對於現行制度做一檢討,並提出相關之建議,俾作為委員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