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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訊息問題系列—以媒體素養教育提升識讀假訊息能力 撰成日期:112年7月 更新日期:112年7月24日 作者:賴怡瑩 編號:A01646
各民主國家多以重視並強化公民的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教育,以促使公民能自主思辨,提升解讀各種媒體資訊、假訊息之能力。
本研究經爬梳假訊息、媒體素養意涵,並進一步探討各國及我國假訊息治理模式、媒體素養教育推動情形,在政策面提出研議整合各機關媒體素養教育工作、策略推動、資源網絡之可行性,必要時提高任務編組層級,以整合業務推動;在上述政策未定調前,為強化推動效益,公民媒體素養教育部分,宜先跨部會整合課程資源;再者,為期兼顧數位弱勢族群,研議較難觸及媒體素養教育之群體及脆弱網民之媒體素養推廣策略;另,建議明確定義假訊息治理範疇包括Misinformation,以有效澄清假訊息,建立社會互信基礎。在法制面則提出,建議主管機關得參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2條及第27條規定意旨,依媒體平臺性質,研擬訂定自律及事實查核相關規定,以有助於從源頭確立訊息傳播之正確性;再者,為強化社會教育之課程主題推動,建議修正終身學習法相關規定;另,媒體素養教育是否須提升至法律位階規範,仍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