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之立法政策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8月
更新日期:112年8月2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楊蕙如
編號:A01650
近年來數位廣告市場被少數大型數位平臺壟斷,數位平臺業者利用新聞吸引用戶,導致廣告收益轉向數位平臺,而數位平臺卻沒有與提供新聞內容的新聞媒體業者公平分享廣告收入,致使許多國家之新聞媒體業之廣告營收銳減,連帶使得媒體人力編制亦隨之萎縮。在網路時代,數據資料成為重要的分析工具,平臺業者可藉由搜尋引擎市場延伸至新聞市場,或透過「非中立」、未公開的演算法來提升特定產品(包含新聞)的排序,造成平臺業者與新聞媒體益加不對等的關係。鑑於此,歐美各國陸續以「新聞有價」共識進行立法程序,澳洲更已完成專法。而健全、自由的新聞產製環境,對提升民眾知的權利,及維護民主社會至為重要。爰此,本文擬研析歐盟、澳洲、美國、加拿大及紐西蘭等國之相關政策及法規,並參酌各界意見,提出立法政策建議,以提供委員問政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