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移民系列-移工仲介法制相關問題研究
撰成日期:113年4月
更新日期:113年4月9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宏明
編號:A01669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我國自民國78年起引進外籍移工後,移工人力仲介業者如雨後春筍般先後設立。本院於81年4月17日制定《就業服務法》,將移工引進相關事項法制化,並將從事人力仲介業務之業者納入第4章「民間就業服務」管理,明定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許可證,始得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歷經30餘年,在國內已形成相當大的產業規模。
近年來,移工人權議題備受國內外各界關注,移工因被收取高額仲介費導致債臺高築的指控,時有所聞,甚有要求政府「廢除私人仲介制度,採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之訴求。為釐清現行移工仲介制度相關疑義,本報告先從我國移工仲介管理法制現況出發,參酌南韓2004年起實施直接聘僱制度之經驗,探討現行法制相關問題,並提出未來政策及修法上的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5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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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專題報告公開)/第11屆專題報告】
摘要
我國自民國78年起引進外籍移工後,移工人力仲介業者如雨後春筍般先後設立。本院於81年4月17日制定《就業服務法》,將移工引進相關事項法制化,並將從事人力仲介業務之業者納入第4章「民間就業服務」管理,明定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許可證,始得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歷經30餘年,在國內已形成相當大的產業規模。
近年來,移工人權議題備受國內外各界關注,移工因被收取高額仲介費導致債臺高築的指控,時有所聞,甚有要求政府「廢除私人仲介制度,採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之訴求。為釐清現行移工仲介制度相關疑義,本報告先從我國移工仲介管理法制現況出發,參酌南韓2004年起實施直接聘僱制度之經驗,探討現行法制相關問題,並提出未來政策及修法上的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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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專題報告公開)/第11屆專題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