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招標階段爭議救濟規範之研究
撰成日期:113年6月
更新日期:113年6月5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世超
編號:A01700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廠商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確保其有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始符合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之核心要求。因此政府採購法就招標階段爭議救濟規範內容是否妥適,尚存有討論空間。爰本報告整理主管機關、學者及司法實務意見,以供委員問政或修法之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5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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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專題報告公開)/第11屆專題報告】
摘要
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廠商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確保其有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始符合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之核心要求。因此政府採購法就招標階段爭議救濟規範內容是否妥適,尚存有討論空間。爰本報告整理主管機關、學者及司法實務意見,以供委員問政或修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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