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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履約擔保相關問題之探討 撰成日期:113年11月 更新日期:113年11月27日 作者:孫晉英 編號:A0174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預售屋買賣衍生諸多交易糾紛、甚至訴訟,縱使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規定了有5種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然預售屋買方仍處於弱勢地位。本文針對5種履約擔保機制進行研析後,認為如欲維持現行5種擔保機制,仍應做適度改革,例如:採用「價金返還保證」外之另4種機制中的任1種時,買方所繳價金不應視為建商自有資金,應將之分離出來,同時強制採用「價金返還保證」機制,並由買賣雙方各自負擔承作費用,應能達到保障買方權益之目的,並提出相關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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