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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政治中立及專業自主相關問題探討 撰成日期:114年9月 更新日期:114年9月4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賴怡瑩 編號:A01793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教師法於84年8月9日公布施行,在人事法制上,我國教師與公務人員已確立分途管理。教師之政治中立與教師之專業自主相關,本報告梳理教育基本法、教師法及外國立法例後,提出我國未有以「教師」為主體之政治中立規範;兼行政職務之教師、研究人員其中立法制應於教育人事法律明定;教師之專業自主(權)應明確定義,並依中小學及大學有不同內涵,政治中立與專業自主之界限未明,宜予釐清或揭示兩者間之界限;教師法應增訂政治中立相關規定等建議。再者,以學校為主體之政治中立規定,應研議納入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契僱行政人員為適用對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及大學之研究人員未有政治中立及專業自主規定,亦應進一步研議明定之。以上建議提供本院委員問政或立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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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專題報告公開)/第11屆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