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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給與法制探討 撰成日期:114年11月 更新日期:114年11月28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賴怡瑩 編號:A01818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公務人員待遇應以攬才、留才,並兼具激勵工作表現為主要目的,方能因應當前政府治理需求。本報告梳理相關俸給法制及德國立法例後,提出在法律規定上,應明定公務人員之獎金及生活津貼支給依據;在俸表設計部分,應合理調整高階公務人員年功俸俸級及俸點並輔以提高俸點比值措施;俸點折算俸額之標準,應以法律明文規定;晉級規定應區別績效表現;再者,調薪機制及其內涵應以法律規定,並建議調薪內涵得納入各項職務加給(或有定期檢討機制);「職務加給」及「技術或專業加給」之子類別(名稱)至少應以法規命令明定;並應併同研議於法規命令(或其附表)中明定支給數額之明確標準等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或立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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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專題報告公開)/第11屆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