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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後職業運動投資與租稅優惠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5年4月 更新日期:115年4月23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林琪蓉 編號:A01837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114年7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提高企業捐贈運動產業之加成減除比例至175%、延長適用期間至10年,並擴大受捐贈範圍至全民運動賽事、增列運動科技輔導獎助,另授權國家發展基金以投融資方式參與運動產業發展,係透過租稅優惠政策與政策性投融資機制,引導民間資金投入職業運動及整體運動產業。惟相關制度設計亦可能衍生租稅優惠常態化及其所致之長期財政負擔、捐贈行為偏向節稅或行銷用途,以及國發基金投資治理與公共利益定位未明等疑慮。本報告檢視本次修法之制度設計、政府治理風險及政策效果,並參酌美國、日本及韓國之制度經驗,提出相關建議,以兼顧運動產業發展、財政紀律與社會公平,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5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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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專題報告公開)/第11屆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