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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經濟發展會議「資金取得」分組結論正反意見分析 撰成日期:90年1月 更新日期:90年1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何思湘 編號:A00181

本報告係就民國九十年元月六、七兩日行政院所召開之「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第六項討論議題「資金取得」之大會結論,於綜合各界看法後,提出正反意見分析,並作成簡要結論及建議,以供委員問政參考。按本次會議之召開,主要目的是為提振投資人信心,改善我國投資環境。希望藉此擬聚各界共識,共同為當前經濟問題把脈,以研擬出一套改善我國投資環境及解決產業問題之具體可行措施,並訂定出我國邁向新世紀經濟施政之政策及方向。其中有關第六項「資金取得」主題部分,尚可分為(一)構建有利之企業間接籌資管道;(二)檢討上市、上櫃及第二類股票制度之相關規範及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作業;及(三)債券市場發展│建構我國債券殖利率曲線等三項子題。 針對該三項子題,經分組預備會議研商及大會綜合討論後,主要獲得下列諸項結論:(一)擴大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承保能量,將金融機構捐助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之金額,提高至總捐助額三十五﹪;(二)准許股票折價發行,將上市輔導期間由兩年縮短為一年,並取消備查函制度;(三)半年內將於證券商營業處所實施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交易制度,並放寬第二類股票現金增資不得對外公開承銷之限制;(四)修改公共債務法以取消發行公債上限之限制,並定期發行公債,發展公債期貨市場;(五)推動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案之立法,取消公司債千分之一之交易稅。針對所述相關結論,經綜合各界意見,其正面評價部分,包括有(一)可解決無法籌資之困境,有利新興事業成長;(二)可提供合法交易之管道,有效保護投資大眾;(三)修法取消公司債交易稅,有利活絡債券交易。至於負面或保留之意見,則有(一)僅只擴大信保基金能量,無法紓解企業困境;(二)甘為財政赤字融通背書,有損央行超然立場等。 至於結論與建議部分,筆者認為會議結束正是執行之開始,惟有各部門有效地落實會議決議,並將其付諸實現。如此,方不落入「會而不議」、「議而不決」之窠臼中。在各項結論中,除可由行政機關自行推動執行者外,有部分之決議事項,尚涉及修改現行法律。由於目前執政黨於立法院僅佔有三分之一席次,尚無法確保行政部門的施政理念能貫徹執行。因此,筆者衷心期盼執政黨能以最大之善意及主動有效之作為,儘速化解當前政治僵局,重啟朝野政策協商之機制,以避免重蹈勞基法縮短法定工時案之覆轍。同時,亦期盼具有表決優勢之在野各政黨,能回歸理性問政。惟有朝野密切合作,全國經濟發展會議之結論才能有效落實,也才可能發揮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