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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對國內社經與兩岸關係可能影響之研究 撰成日期:89年8月 更新日期:89年8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張淑卿 編號:A00123

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離島建設條例三讀通過,在條文中除規定金、馬、澎湖等離島 地區免徵進口關稅外,與其關係最大的乃是,在兩岸全面通航前得先試辦通航。由於不受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令限制,使得原以促進離島地區經濟活動與改善當地人民生活 水準為目的之離島建設條例,在民意訴求與輿論報導下,必須於短期內開放實施一般所俗 稱的「小三通」。 雖目前政府相關單位對於試辦離島地區小三通相關評估規劃及法制作業方向,仍在進 行之中,但不可諱言的是,在兩岸加入WTO前,先行實施離島地區小三通之時,其所可能 涉及的法制問題,例如:WTO規範、通關管理、產品檢疫等,將要如何調適。其次,實施 小三通之後,其對國內社會秩序、產業發展等方面所可能造成的衝擊,又將如何因應。然 而,最令人關心的則是,其對於未來兩岸關係所可能帶來的正面意義與負面效應,實有必 要更進一步加以評估。 綜合研析,在考量兩岸之間仍存在著高度「不確定性」與「不安定性」下,未來小三通規 劃方向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小三通實施範圍宜以單純界定「促進金、馬離島地區經濟活動與改善人民生活」作為前 提,同時因應大陸當局先前片面對台規範「小額貿易」原則。之後,再行檢討是否放寬, 俾以顧及國家安全。 ?必須對可能影響國內社會秩序與產業發展有關的範圍嚴格把關,防止中共利用小三通作 為掩護,放縱偷渡客不斷滲透或違禁品大量流入台灣本島地區,擾亂社經秩序。 ?必須以兼顧國際規範與國內經濟安全為原則,針對開放過程所可能衍生的市場失靈現象 ,採取審慎政策,並且建立必要「防衛體系」,俾以提供國內企業一個較安定的生存發展 空間。 ?隨時防範我方貿易過度依賴大陸,因而引發對我進行經濟牽制,最後強逼與我進行政治 談判,以達成其「以通促統」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