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是否改制為行政院警政總署
撰成日期:89年6月
更新日期:89年6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向立綱、高誌鴻、游千慧
編號:A00109
本案係緣於行政院蕭前院長於八十九年四月七日行政院會通過內政部警政署升格改隸直屬 行政院,陳水扁總統當選後就職前至警政署聽取簡報時,對內政部警政署升格議持肯定之 態度,基此所為之研析。 本報告係參考外國警政體例,如法國、美國、英國、德國及日本之警政體制,觀之各先進 國家,均未有將警察獨立成「部」(隸屬行政院或總理)者,且警察權力過度集中易招致 「警察國家」之批評,所以建議採以類似日本之系統,並依「政府組織再造」扁平化之原 則,將我國現況與警政有關或警政教育,訓練類似任務性質之海巡總署、警政署、消防署 及未來可能成立其他有關單位(如移民署)全隸屬一組織體系下,以收犯罪防治之事權統 一,避免因行政層級不同,導致事權有分,犯罪偵防呈現多頭馬車,而影響國家安全及社 會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