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債務管理之研究
撰成日期:90年5月
更新日期:90年5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賴松岡
編號:A00198
我國近年來由於政府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推動各項公共工程建設、開辦各項社會福利與保險,各級政府支出呈倍數成長。同時,政府歲入未增反減,甚至開始呈現負成長。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只有依賴向行庫借款及發行公債來籌措財源,於是政府債務快速的累積增加,各級政府的未償債務餘額至九十年度已達三兆元。
債務餘額遽增,債務還本及付息支出隨著增加。龐大的債務支出將排擠到政府其他重要的支出計畫,並使政府以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來維持預算的平衡。政府財政若長期以債養債,將使財政問題持續惡化。
世界各工業先進國家近二十年來均遭遇到嚴重的財政赤字,政府債務餘額遽增的問題。由於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一些國家如美國及歐盟各國均進行財政的改革與對政府債務作有效率的管理,成效顯著,值得我國參採,惟日本的債務問題近年來卻日益嚴重,其失敗的經驗值得我們警惕。
提升國家競爭力,推動政府再造,是現代政府的新趨勢。政府可透過此次「公共債務法」的修訂來加強債務的管理,以改善日益嚴重的財政問題。主管機關亦應採取有效的變革措施,嚴格控制政府支出,力行精減政府組織與員額,開源節流,以縮減財政赤字,並改善投資環境,吸引投資,刺激景氣,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機會,創造財政盈餘以縮減舉債。同時,靈活操作債務基金,加強績效評估,透過債務資訊公開與上網的方式接受民眾、投資者及各級民意代表嚴密的監督來解決公債問題。
